当前位置: 主页 > 政策法规 >

齐齐哈尔市本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管理办法

时间:2014-12-10 00:12 来源:qqhres.org.cn作者:信息中心点击:60次

齐齐哈尔市本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管理办法

 

(2014年3月18日)

   

  第一条 为加强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定点机构管理,构建优质高效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平台,更好地发挥职业技能培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和《齐齐哈尔市本级职业技能培训定点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残疾人定点培训机构由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站(以下简称就业站)统一管理,各区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所协助市站做好本区域残疾人定点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 市本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是指具有办学资格,经就业站评估认定,面向残疾人举办职业技能、实用技术培训并达到一定培训条件、培训规模和培训质量的职业培训机构。

  第四条 培训机构培训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在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

  第五条 培训机构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 建立培训机构即进即出机制,对年度检查达不到标准的,取消其定点培训机构资格。 

  第七条 机构认定条件:

  (一)具有经人社、教育等部门批准并年审评估认定合格的教育及职业培训机构资格,相关手续齐备。

  (二)开设有适合残疾人的培训专业,有比较固定的教学实习场所,所开设专业具有较好的就业前景。

  (三)具有方便残疾人学习、实习、生活的无障碍设施和设备。

  (四)管理及教学人员热心社会公益,热爱残疾人事业,对残疾人富有爱心。

  (五)有相对稳定的就业渠道,有一定的职业介绍能力。

  符合上述条件的机构持下列资料,向就业站提出申请认定:(一律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并附电子文档)

  (一)基地认定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基地办学目的、宗旨、法定代表人、培训职业(工种)、培训规模、培训层次、培训形式、培训条件、内部管理体制与管理使用,办学可行性分析等。

  (二)按要求填写《残疾人培训机构审批表》。

  (三)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住址、身份证、学历证、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等;职业培训机构(学校)的法人登记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上一年度培训残疾人档案,包括名册、登记表、学员技能等级证(复印件)。

  (五)基地管理制度,包括组织管理制度、教学管理制度、残疾学员管理制度、考核鉴定制度等。

  (六)基地发展规划、招生规划、教学计划及相应的培训教材。

  (七)其它能够证明具备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能力的材料。

  第八条 就业站收到受理申请后,进行实地考察,评估认定,对符合本细则规定条件的,授予统一牌匾。

  第九条 培训机构应依据国家职业分类和职业标准,结合就业市场需求,按照与管理部门签订的培训协议设置培训专业,并制定科学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

  第十条 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原则上应采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开发的培训教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没有开发统一教材的,由培训机构根据实际需要自选教材或自行开发教材。

  第十一条 培训机构在开展培训过程中,要认真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不得擅自压缩课程内容、削减理论和实训学时,学员出勤率要达到95%以上,对连续两次检查出勤率低于70%的,取消此班培训。

  第十二条 培训机构应积极开展就业市场调查,根据市场和用工单位需求,积极开展定向式、订单式培训,不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残疾人培训就业率。

  第十三条 培训机构要建立职业培训和就业状况台账,记载参训者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培训专业(工种)、培训时间、结业考核等情况。

  第十四条 培训机构要严格组织培训结业考核,对考试合格者颁发职业培训院校学历证书或由人社部门统一印制的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第十五条 各级残疾人培训部门负责对机构培训过程的监管工作,就业站会同财政社保、人社就业等相关部门,采取日常巡查、重点抽查、举报专查等方式进行培训质量监控。

  第十六条 监管内容包括: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执行情况、培训学员出勤情况、结业考核组织情况和培训补贴申报情况。

  第十七条 监管部门在检查过程中要认真填写《培训检查记录单》,检查责任人和被检查机构负责人在记录单上签字,检查情况作为对培训机构考核和拨付培训补贴的基本依据。

  第十八条 对培训合格率低于90%的,视情况核减培训补贴资金。对弄虚作假骗取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的,取消其定点培训机构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上一篇:齐齐哈尔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

下一篇:中国残联关于印发制定地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若干意见的通知